活动内容
2026年4月20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桂城街道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公安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按补贴标准申领对应的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300万元,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系统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审核,以资格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资金发放原则为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补贴标准
(一)定额补贴
根据单辆汽车的新车销售发票金额(含税价)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15(不含)-30万元(含),按3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
第二档:30万元(不含)以上,按4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
(二)二手车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二手车销售发票金额(含税价)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15(不含)-30万元(含),按1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
第二档:30万元(不含)以上,按2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
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参与活动的桂城街道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二手车并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需在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于参与活动的桂城街道汽车经销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上牌;
3、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车辆销售发票以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买方单位/个人”需为申请人,“卖方单位/个人”需为参加本轮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
5、所购车辆为小汽车新车或二手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6、在本次活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
7、同一辆车在本次活动期间仅能享受一次活动补贴。
申请流程
(一)有意愿参与并符合参与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需在2026年4月20日前提交以下全部资料的电子及扫描版材料至南海区汽车行业协会进行审核: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免费下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以参与本次购车补贴活动。
(二)消费者补贴申请流程:
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成功新购车辆后,于2026年7月2日前在指定平台提交申报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审批通过后将按相关流程向消费者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发放补贴。
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南海区桂城街道购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2、汽车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日期在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
4、汽车行驶证。(发证时间在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且不早于发票开具时间);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其他事项
1、参加活动的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

2、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车辆销售发票以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3、本次活动购车补贴实行总额控制,按登记提交顺序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登记期间,如超出本项目资金规模,将提前关闭预登记入口。
4、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各参与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6、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个人消费者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7、同一辆新购车辆不得同时享受2026年夏季桂城购车补贴、广东省汽车购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等,仅可选其一类补贴活动参加;且本次活动补贴不可与佛山市级、南海区级汽车补贴叠加。
8、本方案由桂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6桂城汽车消费节参加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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