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市招收具有科技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招生100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基本条件
(1)佛山市2026年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户籍生和所有非户籍生)。
(2)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
2.特长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初中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综合成绩优异的学生。
(2)在数理、科创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或信息学等学科,或者机器人、航模、电竞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18日
资格审核时间:5月15日至19日。
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统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登记,选择“佛山市季华中学”进行报名,报名时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需填写的信息
(1)进入系统,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及上传以下材料:
①填写初三两次大型考试的成绩(上学期期末考试、下学期一模、二模中的任意两次);上传个人学业成绩有效证明,如学校发的成绩单、年级光荣榜照片或家长、学生签名成绩证明材料等。
②填报“(一)报名资格”中第2点第(2)条的获奖情况或其它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只填写最高等级),没有可不填报。
③以上报名材料应该清晰、真实,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录取资格。
(3)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4)如在网上报名时有疑问可以致电(0757-66893616)咨询莫老师。网上报名之后可以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3.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或家长可在报名一天后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三、综合评价办法
(一)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5月28日至6月3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2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志愿,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
1.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发布的通知指引打印准入证,凭准入证按时到学校参加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过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
3.综合评价着重评价初中阶段学科素养,包括语文和英语语言能力、数学思维、物理、化学科学素养。
综合评价安排: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按满分200分呈现。
核心素养
时间
比例
数学思维
8:00-10:00
60%
科学素养(物理)
10:30-11:50
40%
4.综合评价时间:7月4日(具体时间以佛山市教育局公布为准),地点:佛山市季华中学(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同福北路10号)。
5.综合评价结果查询
综合评价结果在综合评价结束后2-3天内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经核实无误,学校将评价结果上报佛山市招生办。
四、录取方式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一)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达标”。
(二)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注:学校综评统一满分设为200分,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综评200分*3.7×40%)。最终录取采用合成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合成总分相同按“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四)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五)录取结果由我校予以公布。
一旦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五、收费标准
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与普通生相同,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征收学费。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综合评价不收费。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一)招生咨询:0757-66893616
(二)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7-877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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