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不限,由县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
2、招聘条件
有中国国籍、遵法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可以适配工作;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1 年 05 月 07 日至 2006 年 05 月 07 日出生)。男性身高 1.68 米及以上,裸眼视力均在 4.8 以上(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专业要求:男性专业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凭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或职高),续签合同前须取得大专(含)以上文凭;
可以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至 05 月 15 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灌阳镇创业路 16 号 404 室。
报名材料:《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 寸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联系电话:0773-4253006。
(二)体能测评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暂行)》执行,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
项目(本次招聘为男性岗位):10 米 ×4 往返跑、1000 米跑、纵跳摸高。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为纸质书面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 3 天内进行,材料需真实准确,伪造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 1:3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 1:3 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结构化面试,测试语言表达、应变、计划组织、综合分析等能力,部分岗位需专业面试。
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低于 60 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合格成绩 ×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体检:按计划招聘人数 1:1 比例,依据最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进行,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 “灌阳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的按规定处理,公示不合格的按成绩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指挥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岗前培训、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胜任的可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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