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城区小学学区划分。
建国小学学区:通河路(四副食路、兰河名苑)以北,南北大街以西(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幸福小学学区:通河路(四副食路)和建设路以南,南二道街以西区域;含广厦花园、兰河新城及萧红大道南省四院2、3、4、5、8、9、10号楼,兰苑国际A、B栋及以西区域。
东方红小学学区:南大街以东,建设路以北,东府路以南,三道街以西区域;迎宾路以北,四道街以西区域(含师专西侧家属楼);钢厂家属区、电厂家属区、兰河村、东岗村、呼口村、劳动村、光荣村、三家子村有意愿到该校就读学生(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萧红小学学区:南二道街以东,建设路以南;三道街以东,迎宾路以南(不含师专西侧家属楼),新光路以南。
新民小学学区:北二道街东、新胜路北,亿兴路以东,东府路以北区域。四道街以东,迎宾路及新光路以北区域(其中东府路以北,南北大街以东,北二道街及亿兴路以西区域可选择东方红小学、新民小学、建国小学)。
2.城区建国小学、东方红小学、幸福小学、萧红小学、新民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执行。按户口或产权证并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录入至所在学区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等证件原件。优先录取学区内持双证学生(户口、产权证两个一致),次序录取持单证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
3.随迁子女和不具备城区学校学区户口、房产证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4.农村小学按照乡镇中心校所属小学范围招生。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城区初中学区划分。
四中:建设路以北,四道街以东区域;建设南路以北,二道街以东区域(含发行小区、国税小区、建行楼、石油楼、畜牧楼、房产楼、滨兰1号楼);东府路(大十字街)以北,北大街以东区域。
八中:码头路以南,南大街以东,建设南路以南合围区域;师专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含金色人文小区)合围区域。
实验学校:码头路以北,南北大街以西区域;建设南路以北,二道街以西,东府路(大十字街)以南区域。
2.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实验学校、呼兰区第四中学、呼兰区第八中学招生时依据户口、房产证进行录取招生,应届小学毕业生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佐证信息(各小学应指导毕业生家长进行网上申报)。各校优先录取学区内持双证学生(户口、产权证两个一致),次序录取持单证学生(户口或产权证)。如果持单证学生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根据“双证”录取后剩余学位数进行单证学生电脑随机派位。超出规定招生录取时限后报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3.农村初中招生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将所有小学毕业生统一招录到该乡镇中学为初一学生。
4.我区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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