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优先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中、大班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接收插班生。支持幼儿园创造条件开设托班,招收2周岁以上幼儿入托。
二、招生原则

1.乡镇(村)幼儿园按所辖区域招生原则。农村户籍幼儿由属地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2.“就近入园”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新生户籍、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由就近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3.公平公正、免试入园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开、规范进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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