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30人,并入编我校钱学森班或创新班。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资格
佛山市五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均可报名,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素养优秀;
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3、具有自主创新意识;
(二)网上报名
1、自主招生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19日。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选择“狮山石门高级中学”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上传资料。
①科技类区级或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没有则不填;
②成绩证明(最近两次的初三统考或模考成绩照片或信息截图)。
注:纸质材料需扫描或拍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大小不超过2M。
3、考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报名审核
学校组织招生专业团队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学生或家长可在2026年5月20日后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或石门高级中学官方公众号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三、综合评价办法
(一)志愿填报
考生只有参加自主招生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才获得相关自主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资格。
考生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5月28日至6月3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二层,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
1.时间:7月4日上午(以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为准)
2.内容:综合评价满分200分,含创新潜质测试(40%)和科学素养评价(60%)

【备注】自我素质展示主要考查考生的沟通与表达、团队协作与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如有参加过科技类项目或比赛,请带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如没有参与则不用。
3.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路石门高级中学
4. 综合评价成绩=创新潜质测试成绩(百分制)*40%+科学素养评价成绩(百分制)*60%。
5.
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在中考结束2天后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对考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经核查无误,学校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
6. 综合评价过程将全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或全程录音,确保公平公正。
四、录取方式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达标”。
2.参加自主招生考生使用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参与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合成总分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注:学校综评统一满分设为200分,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60%+学校综合评价200分*3.7×40%)。
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
3.录取结果在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4.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普通生计划或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5.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
试中作弊,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
此次报名及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价不收任何费用,被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按国家级示范性公办高中标准收费,学杂费1219元/生/学期,住宿费另计。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757-86685968、86685378;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7-86237011(区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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