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1.积分申请
申请人在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以后,登录“浙里办”APP,进入“浙里新市民”可查看自己的积分。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新市民”申请网上复核或向线下量化积分窗口申请复核,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的相关材料。
2.有效积分截止时间
申请就学所需的有效积分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5月31日。
3.确定申请就学学区
按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以流动人口登记查验为准)确定申请就学学区。如果现居住地有变更的,以2026年5月31日前最后一次申请的现居住地为准。

4.申请就学
符合入学申请条件、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宁海县”,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报名时可以在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即就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宁海县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 2 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必填,第二志愿为选填)。
如果选报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材料自动退回原报名的乡镇(街道)招生办,参与乡镇(街道)招生办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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