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河东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2026年秋季学期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初中生回河东区转学登记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1.须持有河东区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转学当年的8月31日;新建商品房或2026年3月2日(不含)前已持有房产的,不受影响。
2.截至网上登记时间,学生本人应具有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2026年秋季学期转入八年级、九年级的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在校学生。
二、提交材料
1.河东区户口本;
2.与河东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屋产权证。
三、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2026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关注并进入“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左下方功能按键“转学系统”,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初中转学”,点击进入“初中转学”进行报名。也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2.区级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的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7月2日收到安置结果及现场验证电话通知。
3.报到验证。根据电话通知的具体要求,学生及家长携带户籍、房产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到校报到,现场核验材料。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报到后的相关事宜听从学校安排。
4.到校上课。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四、就学办法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五、注意事项
1.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本次转学不予安排学校。
4.申请转学信息登记并通过核验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学校。完成安置后,未向安置学校报到的学生或不能正常到校上课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转学。
5.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6.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22-841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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