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流程
招录流程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公示、录用、岗前培训等流程进行。
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附件3)。招录对象在截止日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
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违反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立案处罚记录、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测试范围。
体格检查与心理测试
体格检查统一组织,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为放弃聘用资格,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每人一次机会,系统评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核测试
由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门及相关业务处室统一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进行体能与面试考核。
(1)体能测试:主要进行1000米徒手跑、100米和俯卧撑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80%)加面试成绩(2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能测试分由高到低确定总名单,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招录对象资格审查、考核测试成绩、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拟定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消防救援局审批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视为取消录用,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岗前培训
由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招录对象开展岗前培训。政府专职队员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技能以及思想政治和条令法纪教育,确保科目训全、时间训够、标准训到。
岗前培训期满,用人单位对应录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则取消录用。
附件下载: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策问答及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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