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登记后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低边证、特困证的;
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见义勇为人士、劳动模范;
年满70周岁的;

符合富阳区住建局、富阳区卫健局印发的《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富建设〔2022〕182号)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但丧失优先参加实物配租的资格,需与后续取得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的家庭一起参加后期的实物配租摇号。
纳入实物配租摇号的保障家庭,未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当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保障家庭配租后未在1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除特殊情况外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其余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情况,一律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2026杭州富阳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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