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界定: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日期为准,2025年11月1日(含)后完成结算的走新政个人申领。
二、个人申领前提条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
2.生育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4.已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三、省内异地生产——个人申领步骤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
结算完成后,参照本地生产方式:
1.30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医保云"APP
2.点击"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
3.填写本人一类卡银行账号信息
4.提交申领,10个工作日内到账
点击了解“连云港生育津贴个人申领步骤(本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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