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或其他省级民政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确无系统记录的,提供待遇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3)居民户口簿。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3)居民户口簿。
残疾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经办银行、学校资助部门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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