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7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每日更新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来源:成都号 2026.05.10 00:19:54 阅读:97次

  5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无人机管理进入全流程可追溯时代。

  实名登记与激活‌

  所有民用无人机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并激活‌。

  存量无人机补登记时限‌

  存量无人机(5月1日前购买)须在‌2027年6月1日前完成补登记‌与激活‌,逾期将被限制飞行。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01适用范围

  凡在室外从事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论其用途(如测试、娱乐、作业)、来源(如自制、购买)或所有权状态,均必须遵循该标准关于实名登记与激活的全部要求。

  02主要内容

  实名登记与激活技术流程

  要求所有者在飞行前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通过系统交互验证后方可激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其获得飞行能力。

  转卖报废需取消激活

  当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转卖或报废时,必须发起取消激活与注销登记流程,以确保责任链的及时切换与闭环管理。

  标准实施过渡期

  对于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2026年5月1日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必须满足要求;

  对于已售在用的存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则留有12个月的过渡期,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03民用无人机如何激活?

  此环节根据生产者系统是否作为必要中介分为两种技术实现方式

  方式一:经生产者系统

  适用于需要集中管控民用无人机的厂商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图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同)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方式二:直连UOM平台

  适用于自制或系统直控的民用无人机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本地资讯】5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新国标正式实施实名登记与激活‌

  04标准实施时间

  新生产民用无人机

  实施日期: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存量民用无人机(已售在用)

  实施日期:给予【12个月】过渡期,从2027年5月1日起实施。

  法律后果提示

  过渡期结束后,任何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将不允许飞行。若继续运行,民用无人机所有者以及生产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佛山POS机办理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