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的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缴存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分摊的电梯更新改造实际支出费用。

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的,可由其父母或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足。
缴存人的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在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政策实施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否可申请提取?
可以。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政策实施后,只要申请提取时,电梯更新项目取得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间未超过三年提取时限的,均可按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不限定政策实施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才可办。
其他事项:
(一)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应以同一套住房的电梯更新改造办理提取业务。
(二)此项提取业务由缴存人持申请材料,前往南宁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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