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
2.政策实施期内,在参与消费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乘用车新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政策实施期内,按规定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4.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5.该政策补贴不可与渝商务〔2025〕387号、渝商务〔2025〕388号文件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6.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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