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规范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秩序。为保障活动公平、有序开展,明确了多项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
一、消费者违规行为
以下行为将导致消费者被取消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资格:
1. 红冲发票累计达3张:个人消费者对已参与活动的发票进行红冲累计达到3张的,永久取消参与资格。
2. 恶意套利:通过不正当手段恶意套取活动利益。
3. 虚假开票: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的发票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4. 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系统漏洞、冒用他人信息等。
二、商家违规行为
商家存在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列入活动黑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1. 违规红冲:违反规定对发票进行红冲操作。
2. 虚开发票: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
3. 虚假交易:编造不真实的交易记录。

4. 低价高开:实际消费金额低但开具高金额发票。
三、违规后果
参与活动并中奖的发票若被红冲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中奖奖金需按照后续通知指引全额退回。拒不退还奖金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
四、投诉举报
如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恶意红冲发票等影响消费者参与有奖发票权利的情形,请主动向12366税务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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