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商转公贴息的申请对象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商转公”贷款贴息申请人除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商业贷款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申请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从未成功办理过“商转公”贷款;
4.商业贷款为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不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及非购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贷款;
5.商业贷款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
6.商业贷款银行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且支持办理“商转公”贷款;
7.申请时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年(含)以上且申请前12个月(含)内无逾期记录;
8.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贵阳贵安,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有贴息需求的职工应先致电原商业贷款银行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后再到指定办理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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