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户子女入学的基本原则
武清区拆迁户子女入学遵循"就近安置"和"保障入学"两大原则:
1. 已完成安置且取得安置房房产证的,可到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2. 尚未完成安置的,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地学区学校入学
3. 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拆迁户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除基本入学材料外,拆迁户子女还需提供:
1.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拆迁协议: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3. 固定居所证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已安置:提供安置房房产证
- 未安置:提供租房协议或借住证明
4.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入学后提交
三、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5月19日至5月24日,登录津心办APP或微信小程序完成报名
现场核验:5月23日、24日携带材料原件到学校核验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跨区拆迁:户籍在天津其他区、房产在武清区被拆迁的,参照跨区人户分离政策执行

2. 临时租房:在安置过渡期内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明
3. 统筹安排:如学区学校学位紧张,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咨询服务
拆迁户子女入学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家长提前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22-60911894
咨询邮箱:wqxxzs01@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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