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的学生)
二、 普查方式
通过辽事通APP(点此下载)、辽宁省教育厅官网(点击进入)或沈阳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三、 普查时间
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四、 普查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将按照2026年出台的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执行,家长填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每年学区划分方案将由市教育局通过媒体统一对外公布)。
2.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请家长认真填报,以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影响后续入学的情况。
3.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家长同时关注学校公众号,并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学校后续通知,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4.如网上填报信息不完整、有误或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核验的,应补充材料,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注意接听电话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后续通知。
5.如需办理延缓入学,也需参加普查,延缓入学手续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到录取学校办理。
6.如果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请联系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进行普查。
五、普查学校

*注意:
家长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在开学前,由各录取学校通知新生报到,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六、普查材料
1.拥有沈河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准备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涉及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等材料);
(3)学生出生证明。
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4)学生出生证明。

七、2025年入学政策(供参考)
1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少年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新建校成立当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第二年要求户口簿、房证统一满1年,之后年限逐年递增至满3年。
3已配建学校的楼盘,按相关招生条件执行。
4随迁子女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
5所有社区名称均为2023年后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名称。
有户籍、房产时间限制的学校如下:
1.沈阳市第七中学;
2.沈阳市七中东新学校;
3.沈阳市七中五里河学校;
4.沈阳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
5.沈阳七中卓越学校;
6.沈阳市实验学校(中学部);
7.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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