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新政对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给予额度上浮支持,购买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50%,且与“好房子”上浮可叠加。
一、现房贷款额度上浮标准

购买苏州行政区域内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50%。
二、不受次数限制
符合现房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享受额度上浮优惠不受次数限制。即多次购买符合条件的项目,每次均可享受上浮。
三、与“好房子”上浮可叠加
同时符合现房和“好房子”两种上浮情形的,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例如:基础可贷额度150万元,购买现房且为二星级绿色建筑,叠加计算为150万×(1+50%+20%)=255万元。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6月1日之前受理的按旧政策执行,6月1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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