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管服务
春秋假期间学校(幼儿园)提供免费基础托管服务,保障有需求的学生得到妥善照料。
二、申请方式
放假前3天,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交托管服务书面申请。
三、人员配备
学校(幼儿园)安排教师负责托管班看护与秩序管理,每年级配备1名教师,每校安排1名教师总负责。
四、教师补贴
参与春秋假托管服务的教师工作补贴,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管理。

春秋假时间安排
春假时间为每年法定清明节假期前三天,秋假时间为每年11月最后一个周末或12月第一个周末的前三天,以当年校历为准。
春秋假不与其他假期调休,不安排补课。
春秋假实施对象
春秋假实施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幼儿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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