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才所在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领军人才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数字文化企业(注册和纳税在崇川区,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
人才:上述企业从崇川区外首次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型、高职称型或高技能型产业人才。申请人才须引进时取得相关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职业资格。人才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在崇川区购房并已经成功申领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或已成功使用市区人才房票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享受标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给予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相同申领条件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夫妻一方达到20万元购房补贴标准,另一方达到5万元购房补贴标准,按照20万元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由夫妻中的一方按程序发起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才成功领取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的银行流水,或申请人才成功使用人才房票并网签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申请人才自2026年4月往前算起,提供在崇川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上的连续社保证明(申请人才使用房票的提供12个月以上连续社保证明)。
5.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6.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7.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以上材料两人均需提供,并提供结婚证。
四、注意事项
1.购房补贴的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拿到“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或成功使用市区人才房票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两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关于房屋产权和所在企业,必须均在南通市崇川区(不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创新区、苏锡通、通州湾等)。
3.关于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4.2026年5月1日及之后购房的,按照新标准实施,将另行发布申报通知。新标准详见崇川兴企通“关于调整崇川区产业紧缺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条件标准的通知”。
五、受理流程
1.网上填报:http://www.ntccxqt.com/(兴企通-项目申报-区委人才办),每个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人才姓名命名。附件1电子版和企业盖章扫描版均需上传兴企通。

2.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联系电话:0513-8506206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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