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厦门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需同时满足年龄和居住证条件。符合条件的非厦门户籍适龄儿童方可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年龄条件
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二)居住证条件
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申请入学区。
二、各区具体要求
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

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相应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翔安区:
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内,当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2. 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报名前仍在翔安区居住;
3. 本市非翔安区户籍的学生默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可以参加积分入学。
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1. 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不得参加积分入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2. 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积分入学;
3. 已在厦门某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如需跨区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目标区的申请条件。
四、残疾儿童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适龄子女可参与积分入学。派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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