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领补贴,补贴对象须年满16周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认定方式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依据身份证住址或户口簿进行认定。失地农民指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二、可参加培训类型
1. 就业技能培训:按A、B、C、D四类职业分类,A类最高2500元/人、B类最高1750元/人、C类最高1200元/人、D类最高200元/人。
2. 创业培训:包括激发创业想法300元/人、创办企业1200-1500元/人、改善企业15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各1500元/人、扩大企业1800元/人。
三、补贴比例
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50%拨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100%拨付,培训结业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按120%拨付。就高不就低、不叠加,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可提高至2倍。
四、申请流程
通过全省统一信息系统申领,培训结业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补贴申请表、培训合格证明、身份类别证明、培训台账等。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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