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对象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企业、机构,以及在普陀创业就业的人才
二、扶持方式
1、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最高200万元创业扶持
最高2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
最高200万元人才购房补贴
2、支持高层次人才就业
人才培育扶持最高50万元
人才购房最高100万元
3、支持青年人才集聚
毕业两年内首次来我区创业就业的QS前100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生活津贴,属于我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上浮至3万元。
具有海外博士后经历,且回国1年以内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4、支持青年人才创业
入选普陀区“种子计划"推荐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
5、支持申报人才计划
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最高1比例给予区级资金扶持
普陀区人才完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
提供有效线索成功申报的,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
三、平台建设
1、支持全球人才网络建设
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平台,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经费,并根据人才创新合作、转化落地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支持“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成功入选“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运营奖励
每年可推荐不超过3家注册在园区的企业申请人才租房补贴,每家不超过3人
每年可推荐一定数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给予人才专项服务支持,以及区级人才培训参训名额等
3、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建设
普陀区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入驻普陀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扶持
新招收的全职从事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内开展国际交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扶持
出站后在我区注册、创办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科技型企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创业奖励
4、支持区级人才学院建设
鼓励建设人才学院分院最高给予20万元补贴
四、创新创业
1、支持人才活动举办
举办人才活动或项目,经评审给予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2、支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区域内人才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奖项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
3、支持产学研人才合作
鼓励高层次人才跨区域技术转化落地最高给予50万元产学研扶持
面向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开展的人才协同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产学研扶持
特别优秀人才,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可实行“一人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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