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是申领补贴的必要条件,不同类型证书对应不同补贴比例。
一、证书类型
对纳入省级和市(州)级《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一倍。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拨付补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拨付补贴;培训结业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20%拨付补贴。补贴就高不就低,不叠加,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项目化培训根据班级整体就业创业率(结业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人数除以培训合格人数,下同),整班制拨付培训补贴。其中,就业创业率低于3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50%;就业创业率达到30%、低于70%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100%;就业创业率达到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超过省级现行标准的200%。各地可结合本地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确定补贴浮动比例。
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其中实操培训课时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培训时间跨度不超过6个月。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按培训类别给予300元/人—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见《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附件1)。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同一课程内容的创业培训补贴。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发返乡创业培训课程。
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的,给予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岗前培训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岗前培训培训总课时不少于20课时,培训时间跨度不超过6个月。
三、就高不就低原则
同一培训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叠加享受。补贴就高不就低,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如:同一培训项目取得合格证后不能再申请等级证补贴。

四、申请时限
培训结业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通过全省统一信息系统申领。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贴发放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