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年区内非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头乐)无序增长,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遏制非标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违法上道路行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永年区实际,决定集中开展非标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头乐)以及国标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永年区内所有道路
二、整治车辆类型

一是违法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指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电动车。此类车辆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二是国标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上牌以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
三、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
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非标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性,逐渐形成抵制违法车辆、遵守法律法规的社会共识。此阶段,对于无牌无驾驶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7月23日)
严查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于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对于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同时,对被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曝光。
第三阶段:常态化管控阶段(长期)
常态化严查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违法上道路行驶。
四、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轻信非标电动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不用办理机动车号牌、不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等虚假宣传,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标电动三轮摩托车及电动四轮车(老头乐)。
(二)整治行动过程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永年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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