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首次开具时间需在2026年5月15日(含)至2026年5月31日(含)。行驶证注册日期及新车首保购买时间须在2026年5月15日(含)至2026年6月10日(含)内。活动开始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本次活动补贴。
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2026年6月10日前,含当日)办理新车首保及上牌手续,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及时登录越牛新闻客户端进行信息补录,逾期未补录视为自动放弃。
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新车商业保险及银行账户户名等均须属于同一人。在活动期间同一个人或同一辆新车仅可获得一次新车首保消费券机会。
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须向消费者准确说明所售车辆是否适用本实施细则,并明确告知活动时间、申报时限等要求。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应在消费者完成开票后,第一时间完成材料初审、锁定名额,及时完成信息补录、信息补正及销售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如发生退车等特殊情况,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须第一时间向综保服促中心报备说明,并督促消费者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汽车销售市场主体为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套取补贴、恶意涨价、虚假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消费者或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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