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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成都号 > 问题答疑 >2021三亚不动产地役权怎么获取?地役权有时间限制吗?

2021三亚不动产地役权怎么获取?地役权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成都号 2021.10.20 14:52:36 阅读:20次

  落户政策/购房资格/社保补缴代缴/升学服务

  导语简介【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关于“2021三亚不动产地役权怎么获取?地役权有时间限制吗?”的政策问答,海南、成都落户代办就找成都落户通,2021三亚不动产地役权怎么获取?地役权有时间限制吗?的正文如下:

  【政策问答】:地役权,是指以他人不动产为条件,供自己的不动产使用便利所产生的用益物权。因此,地役权同时涉及需役地和供役地,是通过在供役地上设定负担来为需役地提供便利的权利。那么,怎样才能取得地役权呢?

  

  1.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该经用益物权人同意,需役地或供役地所有权人不能设立地役权。

  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需役地或者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时,如果转让的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可同时享有地役权,并且在地役权合同有效期内无须另行订立合同。同时,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合同对受让人也有拘束力。

  5.符合法定条件可解除。在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或未按照约定支付到期费用,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仍未支付的,供役地权利人可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合同一经解除,地役权即告消灭。

  综上所述是“2021三亚不动产地役权怎么获取?地役权有时间限制吗?”的解答,想在海南、成都落户买房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三亚不动产相关信息,关注成都落户通落户政策 https://cdganjiw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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