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小学招生分为信息登记、公办学校录取、民办/转公学校派位(一派)、空余学位派位(二派)几个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按流程完成各环节操作。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详细流程
第一步:信息登记(5月8日—11日)
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登记的,可于5月12日9:00—17:00持相关证件到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补登记。
第二步:资格审核(5月13日—22日)
公安部门核验户籍信息,各城区组织公办学校审核户籍、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真实性。
第三步:公办学位派送(5月22日—23日)
各公办学校向适龄儿童派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
第四步:一派报名(5月27日—28日)
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登录城区指定网站报名,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第五步:一派录取(6月2日)
一派电脑派位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二派。
第六步:一派结果查询与报到(6月2日—3日)
6月2日15:00—3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6月3日9:00—17:00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的)或回公办学校入读(未录取的)。

第七步:二派报名(6月11日—12日)
一派未录取且有意愿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的,登录城区指定网站报名。6月10日公布各学校空余学位信息。
第八步:二派录取(6月16日)
二派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第九步:二派结果查询与入学(6月16日—17日)
6月16日15:00—17日17:00查询录取结果;6月17日9:00—17:00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被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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