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简介【成都落户通】小编整理关于“2021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对收入有要求吗?单身的人可申请吗?”的政策问答,海南、成都落户代办就找成都落户通,2021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对收入有要求吗?单身的人可申请吗?的正文如下:
【政策问答】: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1年度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中对申请经济适用房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海口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530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790元(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2、申请方式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
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的下列人员可作为单身申请人提出申请:
(一)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员;
(二)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三)未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
(二)已拥有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
(三)已按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过房产的。
4、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必须在入住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退出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拒不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原出售价格收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温馨提示:
关注海南本地政策,关注【海南成都落户通】唯一网址,对话框回复【房】,即可查看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海口限价商品房申请指南、海口廉租房申请指南、海口公租房申请指南等信息。
综上所述是“2021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对收入有要求吗?单身的人可申请吗?”的解答,想在海南、成都落户买房就找成都落户通,更多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相关信息,关注成都落户通落户政策 https://cdganjiwang.com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