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公租房预登记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
一、低保及特困家庭
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低边证、特困证的家庭可享受优先保障。
二、残疾人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可享受优先保障。

三、军人及军属家庭
以下人员可享受优先保障:
① 现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
② 残疾军人;
③ 退役军人;
④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四、见义勇为及劳模
见义勇为人士、劳动模范可享受优先保障。
五、高龄老人
家庭成员中年满70周岁的老人可享受优先保障。
六、三孩家庭
符合《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萧住建房〔2022〕355号)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可享受优先保障。
七、其他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在预登记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时将核实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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