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期计算规则
惠民红包领取后,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计算方式如下:
有效期从领取当天开始计算
含领取当天,共7天
第7天24:00前均可使用
例如:5月20日领取的红包,有效期至5月26日24:00。
二、活动末期特殊情况
若距活动结束不足7天,以活动结束时间为准。举例说明:
若6月10日领取,距活动结束(6月15日)不足7天,则有效期截止至6月15日24:00
若6月5日领取,距活动结束超过7天,则有效期至6月12日24:00

三、过期红包处理
过期未使用的红包将回归券池,供其他消费者领取。但已过期者不得再次领取同一档次红包。
四、使用注意事项
退货或撤销订单视为放弃优惠,该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不允许拆单使用红包
预付费卡、自助收银机不参与活动
五、核销条件
红包需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核销,核销时间以商户实际营业时间为准。消费券有效期及商户营业时间内核销,特殊管控、商户闭店等导致无法核销不予补发。
六、建议
建议市民朋友领取红包后尽快使用,避免因遗忘导致过期浪费。过期惠民红包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者不得再次领取惠民红包。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