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阿诗玛培养项目”和“融合培养项目”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填报志愿,志愿设置在“提前批次”,共设置2个平行志愿。报考考生于志愿填报期间,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二)录取办法
1.以市招委划定的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作为“阿诗玛培养项目”和“融合培养项目”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2.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依据“阿诗玛培养项目”和“融合培养项目”招生范围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时,若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招生名额调剂到全市范围择优录取。
3.考生被录取到“阿诗玛培养项目”和“融合培养项目”后,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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