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6年秋季,各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所在辖区内户籍和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小班每班25人、托班每班为20人规模招生,全园各段班额须符合“托班不超过20人,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的政策底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托幼一体化”服务,根据相关要求招收2-3岁幼儿入托。
安文街道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19个小班,约475名幼儿。其中,县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7个小班(主园区6个班级,新蕾分园1个班级),约175名幼儿;第二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5个小班,约125名幼儿;龙山幼儿园计划招收3个小班,约75名幼儿;昌文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小班,约100名幼儿。为有序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妥善解决家长入托需求,城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7个托班,共140名托儿,其中新蕾分园2个班40名,第二实验幼儿园1个班20名,龙山幼儿园2个班40名,昌文幼儿园2个班40名。前三所为审批类公办幼儿园,按公办园收费标准收费,昌文幼儿园为登记类公办园,按照普惠民办园收费标准收费。北大附属幼儿园磐安分园招生按该园报备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小班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托班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报名时间:
1.2026年6月12—13日,各乡镇幼儿园、新渥街道和安文街道均接受辖区内户籍(含双溪乡户籍及户籍于2026年5月31日前迁入辖区的儿童)和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报名。
2.2026年6月18—19日,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接受未录取的适龄幼儿对象报名。
(三)报名方法:
(1)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无纸化报名系统。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办法见各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确因无法操作网上报名系统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可至相应拟报名幼儿园由幼儿园工作人员指导或代为报名。非磐安户籍随迁子女父母应在磐安办理居住证或办理居住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
(2)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报名条件自愿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不能兼报,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报名后未能被幼儿园录取的,补报名时可到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参加报名。
三、招生方法
(一)审批类公办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指导意见和附件(安文街道审批类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要求,具体制定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开展招生工作。
(二)除审批类公办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自主或参考附件(安文街道审批类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制定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教育局核准备案后,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工作。
(三)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保证小区内幼儿入学。
(四)因拆迁改造暂时没有房产的,凭征收补偿协议和房产征收部门提供的材料,其子女3年内可在原房产所在地,就近申请入学。
(五)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执行;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六)积极推行学前教育“长幼随园”。符合条件的各类报名对象中,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向已有孩子就读幼儿园申请报名入学,报名时视同具有申请幼儿园同等入学条件。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同一名幼儿报名只能选报一所公办园,同时向两所(包含两所)以上公办园报名的幼儿不予录取。
(二)录取以正式报名为准,提前登记、预报名无效,录取与报名的时间早晚无关。
(三)网上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核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到相关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幼儿园存档。
五、本指导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此前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六、各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磐安县2026年秋季各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附件
安文街道审批类公办园招生程序
一、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新蕾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龙山幼儿园同时招生(注:县实验幼儿园招生只招收小班新生,不招收托班幼儿。),每名幼(托)儿只能选报一所审批公办园,采取分批先后录取:
第一批是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4〕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等,在第一批次按其志愿入学。
第二批组织有户(安文街道户籍)幼儿审核、公示。若该批幼儿报名数超出该园的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不到的幼儿,选择有空余学额幼儿园就读,不作统一调派。学位不得转让、顶替使用。龙山幼儿园配套小区腾龙湾适龄儿童具有优先就读权。
第三批是录取有房(2026年5月31日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以不动产证为准)且实际居住的无户的幼儿;
第四批是符合空余学额录取条件的幼儿。再按以下顺序招收安文街道辖区内的新生,招满即止。
(1)夫妻一方因工作调动进城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城区暂时没房产的,按单位所在地就近入学。
(2)在老城区办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主子女。
(3)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具有磐安户籍人员和在磐安办理居住登记的非磐安户籍人员,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或经商6个月以上,并按时在本县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按务工地、经商地(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所在区域就近入学。
(4)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
第(1)至(2)类中,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额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额的,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如同一批次幼儿报名数超出剩余班额数,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第(3)类对象中,当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具有磐安户籍、具有磐安县居住证、办理磐安县居住登记顺序依次确定,同时按在城区取得经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先后或在本县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长短依次确定,夫妻双方均在城区务工经商且缴纳养老保险的优先,相同年限优先录取个体经商户子女;没有按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年限和跨年度补交的养老保险年限均不予认可。
当一幼儿园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选择就近幼儿园就读。
二、审批类公办幼儿园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由幼儿园公示预录取幼儿名单,按规定时间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册报磐安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明确报到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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