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期房尚未交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吗?
不可以。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费通常自房屋实际交付(收房)之日起计收。期房未交付期间,不存在物业费支出,因此不适用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情形。需在房屋交付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再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公积金缴在宁波,在外地有一套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吗?
不可以。
本条政策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因此外地住房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如果您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可按月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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