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消费有奖”活动参与门槛明确,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均可参与抽奖。每人每天最多提交3张发票,每月最多30张,每张发票仅限抽奖一次。
一、参与条件
1.个人消费者:活动仅限个人消费者参与,企事业单位团体发票不可参与。
2.商家要求:在西湖区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消费前请确认商家(发票开具方)是否为活动参与企业。
3.发票要求:按规定开具正规数电普通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
4.金额要求:单张发票票面金额(含税)需≥100元。
二、参与方式
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西湖消费有奖”专区,根据指引上传发票或通过“碰一下”支付,核验通过后参与抽奖。
三、发票要求
(一)可参与的发票
1.取得的真实有效浙江省税务局监制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普通发票(数电普通发票)。
2.以消费者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发票抬头为本人真实姓名,如“张三”“张三(个人)”字样。
3.单张票面金额(含税)100元(含)以上。
4.开具日期在活动期内(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
5.发票开具方为本次活动参与商家。
(二)不可参与的发票
1.发票抬头非个人姓名的、与活动平台实名信息不一致的、属于企事业单位团体发票的。
2.假发票、未通过税务核验的发票。

3.已红冲或作废的发票。
4.活动开始前或者结束后消费所开具的发票。
5.非本次活动参与商户开具的发票。
6.定额发票、手撕发票不参与活动(仅限数电普通发票)。
四、注意事项
1.事后开票也可以:活动期间内符合要求的消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开具的,事后所开具的发票均可参与活动。但开具日期在活动结束之后的,无法参与。
2.发票红冲需谨慎:消费者对已中奖的发票申请红冲后,必须根据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红包,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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