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申请材料
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银行卡,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如通过共享数据接口可获取房屋信息及婚姻信息的,仅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

提取政策
自2026年5月6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人每次提取限额为5000元,当年未提取或未提满额度的,次年不结转、不累加。
需要提醒的是,本条政策旨在支持住房持有期间刚性支出,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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