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及一志愿填报:5月21日15时至23日15时;
(二)提前批及一志愿录取结果查询:5月25日9时后;
(三)征集志愿填报: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达到相应联考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含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及已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提醒考生注意:各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报。

》》》点此进入志愿填报入口
二、填报要求
考生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一定要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所填报的志愿内容和填报操作负全责。考生填报志愿时,其报考专业所属联考专业内的所有专业均可填报,志愿填报为“院校+专业”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线考生(含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及已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填报1个志愿。
(二)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在“提前批”填报1所职业本科院校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后,由相应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直接录取。
如果考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属联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可放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资格,按普通考生身份填报普通批一志愿,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录取。若同时填报,优先进行提前批志愿投档录取,已被提前批录取的不再参加其他院校一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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