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公办初中主要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条件分为6类对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类型招生对象的报名条件。
一、广州户籍荔湾小学毕业生
具有广州市户籍,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学籍数据与户籍信息自动审核,报名方式为在毕业学校统一办理。
二、政策性照顾非穗籍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入学。
三、返区生
户籍在荔湾区但在其他区或外地小学毕业,需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返区生),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荔湾区电脑派位。
四、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 父(母)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等佐证);
3. 父(母)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房产证、购房发票+协议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截至2026年8月31日生效一年以上)。

五、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
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其监护人在荔湾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需同时满足:荔湾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截至2026年8月31日生效一年以上。
六、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荔湾区公办初中,需按积分制入学政策向荔湾区人社局申请,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
七、港澳子弟班
荔湾区设有广州市真光中学港澳子弟班和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可选择其中一所报读,录取后将自动放弃本区其他升学资格。港澳子弟班招生办法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获取。
八、特殊安排
跨组生:符合"人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毕业小学对应中学组别与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一致的,可申请跨组参加派位。
残疾生: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可申请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残疾鉴定书或市残联《残疾人证》。
协和学校:广州协和学校初中部对口招收广州协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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