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审批和下达机制,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教育结构,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调整普职招生比例。2026年我市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高中段学校原则上在余姚范围内招生。
明确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段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具体的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另行制发。
做好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色班、特长生招生,要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招生办法,并控制招生比例。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落实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
继续实施余姚中学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全市初中的招生办法,积极引导全市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6年分配比例为学校招生总额的70%,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定向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余姚中学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做好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招生
支持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创办质量一流的学术型普通高中,助力学校聚力打造高质量的学术型普通高中,集聚优质师资与生源资源,深化育人内涵,全面推动学校办学品质。2026年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高中部)实行强基计划招生、普高第一批次招生和普高第二批次招生共三批次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发。
综合高中班招生
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普通高中计划,新生录取按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实施招生,学籍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经高中阶段一定时间学习后,结合相关测试成绩,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或中职(技工)教育。综合高中班特长生招生参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发。
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进一步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做好中职(技工)学校招生
推行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统一制订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系统。持续增加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数量,中职学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数占招生计划总数60%以上。
做好中考各项加分工作
归侨及华侨子女、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的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在民族乡镇配置的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由各联办部门审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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