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6〕20号)和市教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基本原则: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入学;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入学。
二、什么叫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此处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义务教育阶段确保每个适龄学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三、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农村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至7周岁,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缓学或休学。
四、新生入学办理时间及方式是怎样的?
按照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坚持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2026年新生入学均须通过“渝快办”线上办理。

(一)子女信息维护。4月28日—5月24日,在我县就读起始年级的新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二)正式网上报名。5月25日—6月1日,在我县就读起始年级的新生家长在“渝快办”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且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县教委将于6月2日—6月8日完成入学资格审核验证。网上报名的新生家长可于6月9日—6月11日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审核结果,如须“补证”的,同时间段内完成。
(四)确认入学结果。网上报名的新生家长登录“渝快办”平台,于7月6日前查询录取结果并完成入学确认,县教委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五)线下登记。新生家长因网上操作不便、证照缺失、家庭关系特殊等情况网上办理不成功的,可以持相关材料于5月29日—5月30日到户籍对口学校现场办理,由学校现场指导操作。错过报名时间等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0日—8月22日到县教委进行登记,由县教委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本县户籍新生入学办法是怎样的?
城区户籍新生执行“三对口”入学原则,要求学龄儿童与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户籍地对口学校入学。(新生户口迁入城区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2027年迁户截止时间以市级文件要求为准)。
农村户籍新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户籍地对口学校入学,无需提供房产。
六、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是怎样的?
随迁子女按“两为主”原则,由县教委根据学校容量统筹安排。务工类、外来经商类、公租房或廉租房类、持居住证、暂住证类等人员子女可申报以下学校:凤栖小学、第一民族小学、凤翔小学天桥校区、东风路小学平凯校区、迎凤小学官湖校区、乌杨街道中心校、平凯街道中心校、实验初级中学、平凯初级中学。
申请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上传“渝快办”平台:①当年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②2026年6月1日前(含6月1日)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当年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凭证;④居住证、暂住证或其他能证明是随迁子女的材料。
申报方式为“渝快办”APP在线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5月28日。申报审核未通过的可第二次补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
七、“自愿申报+学校限额推荐”的学生怎么办理入学?
城区部分初中学校如划片招生后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我县乡镇户籍且符合城区学校招收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乡镇户籍)可通过“自愿申报+学校限额推荐”的原则申报就读以下学校: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城南校区、凤起中学官庄校区(办学地点为官庄中学)。
申报方式为“渝快办”APP在线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9点至11点;第二批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15点至17点。
八、拆迁户子女入学有特殊政策吗?
拆迁户子女如已迁户且符合 “三对口”条件的,按新的户籍地址对口学校入学;未完成户口迁移的,可在原拆迁户籍地址对口学校;也可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申报(提供拆迁合同等印证材料)。以上三种入学情形均须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任何拆迁牵头单位、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均不得擅自承诺拆迁户子女入学相关事宜,此类口头及书面入学承诺一律无效。
九、坚决依法打击花钱请人“代办入学”行为。
我县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及原则,市民朋友们切勿相信任何人承诺的“代办入学”或花钱解决学生就读指定学校,谨防上当受骗。县公安局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代办入学”等不法行为,严处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县教委将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查,经查实属于此类情形的将取消该生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十、楼盘开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承诺业主子女就读指定学校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政策要求,此承诺无效。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关于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房地产企业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县教委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023-76681898;023-7686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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