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的中心站或直管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24小时驻勤执行统一的一日生活制度。录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积极进取,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单位秘密,遵守支队制定的《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服从领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岗位纪律,按要求完成执勤及训练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支队组织开展的业务训练(培训)、定期考核以及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新酬待遇依据《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水平与其等级、工作岗位、工作成绩等挂钩。试用期结束后,试用期考核达标的一线驾驶员月实发工资最低标准为4900元左右。试用期内,月实发工资为岗位实发工资的80%,无绩效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绩效工资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定档。【试用期考核所有项目达标(含补考合格),按80%绩效基数计发绩效工资;试用期考核有项目不达标且需补训或回炉复训的,绩效工资不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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