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常见问答:
政府购买服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经批准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未纳入正式编制管理的备案制人员等,均不在享受综合补贴之列。
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如申报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都是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则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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