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主城四区政府产权保租房,须拍照上传下列材料(单张图片、照片应不大于5M,且保证图像清晰可辨):
1.身份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材料。
2.居住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申请人持有的主城四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暂未办理居住证(含目前仅办理居住登记凭证)的主城八区以外户籍家庭(主城八区指主城四区及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申请人应承诺:实物配租后一年内办结居住证,否则无条件退出保障。
3.婚姻状况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4.享受优惠、支持政策材料。退役军人证书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书、市级或主城四区区级人才主管部门发放的英才卡等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的材料。如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支持政策。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注意事项:▲离异家庭应同时上传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应上传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对持有主城四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应填写证号或编号并同时上传证件材料。▲对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的,应勾选“享受优惠、支持政策群体”中适用类别并同时上传经有关部门备案确认的相应证件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操作的,无法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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