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弘裕高级中学是一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由吴中国企——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旗下苏州市吴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参照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标准建设。现因学校首届办学及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财务人员共1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有胜任本职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具有岗位所必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第一类:在职骨干教师(岗位编号:101-109号岗)
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三年及以上高中教学经验。
4.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第二类:财务岗(岗位编号:201-202号岗)
具体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二、考核流程
(一)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50分的考生淘汰。
3.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采用现场审核材料的形式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教学岗(101-109号岗位):采用试讲+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2.财务岗(201-202号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1:1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依序递补,也可不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热线、吴中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用人员与苏州市吴中区弘裕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监督与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3198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6590152
学校咨询电话:0512-67085700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6618944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7:00
附件:2026年苏州市吴中区弘裕高级中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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