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类入学适用于在宁乡城区拥有房产的家庭,分为已进行权证登记和未进行权证登记两种情况。
一、已进行权证登记
入学条件:房产已在房产部门完成权证登记
入学要求:


所需材料:
1.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 监护人身份证
3. 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
4.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子女关系)
二、未进行权证登记
入学条件:房产尚未在房产部门进行权证登记
入学要求:
所需材料:
1. 购房合同(已网签备案)
2. 购房税务发票
3. 监护人身份证
4. 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
5.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人与子女关系)
三、初中新生特别说明
初中新生报名房产类,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上传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外地回宁入学的可用学生成长手册盖章页或加盖学校行政公章的学籍卡片代替。
四、材料上传注意事项
如果上传佐证材料中户口页不能证明监护人与入学小孩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请在儿童本人户口页栏目补充上传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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