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单:所指“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实验小学、南明小学、鼓山小学、育英小学、南岩小学、七星小学、礼泉小学、滨江小学。
原建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其它说明:
1.2026年继续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招生,即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同时报名原建城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制定。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原建城区学区生,在原建城区公办学校学区生招生完成后统一安排。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学生,则待全县义教段学校招生结束后,由家长向所录取的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后,再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2.2025年起,小学第五类允许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原建城区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新生报名。
3.2026年起,户籍在原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行政村,可以参照第一类“行政村户籍”到相应学校报名,或者参照第四类“无户有房”到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两种类别只能二选一,一旦选择,不得更改)。未被录取的,则按相应规则调剂。
4.长幼随学个性化服务详见《新昌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推行“长幼随学”的个性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5.滨江小学招生范围与七星小学一致,新生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优先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如两校均超出招生计划,则按相关规定调剂。
6.2026年起青年路小学停止招生,所对应学区划入实验小学范围。
7.2026年起原城南中学所对应学区划入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符合原城南中学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城东实验学校初中部第五类招生后仍有余额的情况下报名(详见校门口公告),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余额,则由学校按相应顺序录取。未录取的到新建城区或乡镇学校报名入学。
8.符合我县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城东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五类招生后仍有余额的情况下报名(详见校门口公告),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余额,则由学校按相应顺序录取,未录取的到新建城区或乡镇学校报名入学。
9.小学六年级学籍不在新昌的新生报名初中时,需上传当年六年级的“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10.原建城区范围内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南明街道的城胜村,七星街道的大佛寺村,可以参照第一类“行政村户籍”或第二类“有户有房”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城胜村户籍的新生如需以户籍为依据入学,须按户籍登记的具体地址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11.原建城区范围内拆迁户子女,原拆迁政策中规定待遇不变。以原有房产为依据的,在同一类中优先安排入学。如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以协议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其中以货币安置的原建城区行政村拆迁户子女,可以参照第一类“行政村户籍”或第二类“有户有房”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12.第一、二、三类新生的户籍迁入及房产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第四类中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第五类中的满2年(社保和工商营业执照)是指
2024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中间不得间断。
13.已年满6周岁(即在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缓学手续。已年满7周岁的新生报名时应提供《缓学审批表》,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未在任何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承诺书。
14.新生的户籍、住房等信息,均须学校核查并经相关部门核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通报相关部门,由其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间不得跨学区报名,中途不得转学。
16.如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将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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