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券对象:
活动期间,在滨海新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市场主体购买七座及以下非营运新乘用车,并首次购买新车保险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
按新车发票含税价的2%给予补贴(金额取整保留到元),补贴金额最高8000元
此活动仅针对购置新车商业保险给予补贴,如缴纳的商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首保补贴金额的,按商业保险实际纳金额(金额取整保留到元)进行发放。
领取方式:
2026年6月2日(含)--2026年6月15日(含)
(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2026年6月2日(含)2026年6月15日(含)
行驶证注册日期及新车首保购买时间:2026年6月2日(含)至2026年6月30日(含)
操作流程:
-锁定名额-
汽车销售市场主体负责帮助消费者在越牛新闻客户端填写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等),并上传申报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原件照片)以锁定消费券名额。
-补录信息-
2026年6月30日前(含)由汽车销售市场主体补充上传新车行驶证、车辆商业保险保单和车辆商业保险发票等原件照片完成本次活动申请,逾期未上传入系统用户将不予受理,视为自放弃。
-材料审核-
综保服促中心将委托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补贴发放-
新车首保消费券将于活动结束并审计完成后统一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如因账号错误、账户状态受限等原因导致付款失败的,原则上仅给予一次补正机会;若补正后仍无法成功拨付,则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次补贴资格。
操作流程: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首次开具时间需在2026年6月2日(含)至2026年6月15日(含)。行驶证注册日期及新车首保购买时间须在2026年6月2日(含)至2026年6月30日(含)内。活动开始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本次活动补贴。
2.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20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新车首保及上牌手续,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及时登录越牛新闻客户端进行信息补录,逾期未补录视为自动放弃。
3.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新车商业保险及银行账户户名等均须属于同一人。在活动期间同一个人或同一辆新车仅可获得一次新车首保消费券机会。
4.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须向消费者准确说明所售车辆是否适用本实施细则,并明确告知活动时间、申报时限等要求。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应在消费者完成开票后,第一时间完成材料初审、锁定名额,及时完成信息补录、信息补正及销售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5.如发生退车等特殊情况,汽车销售市场主体须第一时间向综保服促中心报备说明,并督促消费者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汽车销售市场主体为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套取补贴、恶意涨价、虚假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消费者或汽车销售市场主体,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活动由绍兴综合保税区服务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活动车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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