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录取规则,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一、招生范围
1. 【县级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2. 【市级审批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入学需求。欲在市内其他县市区招生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按批准计划【跨县域招生】。
3.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二、录取规则
1.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
2.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民办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3.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4. 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摇号流程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聘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时间安排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在【7月31日前】完成。
>>>2026咸阳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流程图(附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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